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事项,全市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三、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针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了办税指南,在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公示和宣传。 四、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要求,结合全市各税务机关受理涉税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事项 《清单》在省局“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共列示办税事项128项,其中:报告类23项、发票类18项、申报类51项、备案类28项、证明类8项。对《清单》所列事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全市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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