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挖掘消费潜力 32.大力开展特色促销活动。省级发放消费券5亿元,实施“黔货辞旧岁·新春享优惠”2024新春年货节活动,办好电商购物季、游遍夜商圈等促销活动。鼓励各地在春节期间因地制宜增设临时便民售卖点。推动酒菜、酒商、酒车联动促销,组织龙头餐饮企业等携手优质酱酒企业持续开展黔酒黔菜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33.促进住宿餐饮业快速增长。支持每个市(州)一季度开展1场以上黔菜餐饮促销,鼓励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实施贵州餐饮品牌走出去行动,推动贵州特色生态黔菜全国连锁。及时兑现金山级(五星级)、银山级(四星级)民宿奖补资金,稳步提升星级饭店入住率。(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34.推动汽车等消费稳定增长。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等政策,组织市(州)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35.加快培育电商等新型消费。大力实施电商“十百千万”行动,推动京东等电商平台扩大贵州商品销售规模,用好“一码贵州”平台。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冷链集配中心2个。(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36.全力推动冬春季旅游“淡季不淡”。制定冬春季旅游补贴办法,深化与携程、同程等平台合作,对2月底前组织省外游客以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自驾游等方式入黔旅游的,分类给予旅行社奖补。培育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涉旅市场主体10家左右。接待游客人次、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 37.促进畜牧业加快发展。发放生猪调出大县奖补和财政衔接资金到户养殖补贴,合理引导生猪出栏补栏,稳定生猪生产。新增肉牛家庭牧场5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38.扎实抓好春耕生产。落实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措施。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调运供应。加强550万亩在田蔬菜田间管理,蔬菜、食用菌产量分别达到780万吨和50万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 39.抓好冬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增发国债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全面开工,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比例稳定在30%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保民生稳就业和安全生产工作 40.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制定进一步强化服务促进省外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推动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分级分类开展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5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41.抓好外出务工劳动力返岗就业工作。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用好劳务联络站、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岗位推荐、“点对点”输出、出行协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返岗,按规定及时兑现不超过10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与新返乡农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的,可按照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移民局、省交通运输厅) 42.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好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加强工资支付动态监测和实时管理,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持动态清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3.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44.加强保供稳价。抓好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和生猪重点保供企业生产供应,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按规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满足特殊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用电取暖、生活保障等需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45.做好春节等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要求,自1月26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整治封闭安全出口、占堵消防通道、违法违规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强化低温雨雪凝冻等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开展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确保春运和物流顺畅。加大力度抓好煤矿安全,加强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全省煤矿生产安全。扎实抓好非煤矿山、旅游景区、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危化品、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食品安全、电力等领域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电网公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季度经济工作,细化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省直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挂钩服务9个市(州)机制,及时帮助解决各地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省政府督查机构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在全省通报。 (本文有删减) 《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季度对全年经济工作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开年经济形势对稳预期、强信心和全年经济走势至关重要。为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季度经济工作,抓好《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内容? 主要围绕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和增产增效、工业稳定增长、有效投资稳定增长、挖掘消费潜力、做好冬春农业生产、保民生稳就业和安全生产等6个方面提出了45项政策措施。 三、在推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和增产增效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提出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复工、实施春节期间峰谷电价和企业用电奖励政策、支持企业上规入统等7条政策措施。比如,确保2月25日前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率达100%。实施春节期间峰谷电价政策,出台用电奖补措施,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加大服务业企业帮扶服务。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等。 四、在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上有什么实招? 提出了加大工业生产正向激励、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和电力生产供应、推动白酒产业稳定出力、加快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支持实施“电动贵州”等10条政策措施。比如,确保电煤供应量1600万吨以上,发电量达到580亿千瓦时以上。推动白酒、卷烟、资源精深加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算力等大数据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加快释放产能,实施“富矿精开”,力争引进大数据项目70个以上。全面落实新能源货车使用ETC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支持实施“电动贵州”。 五、在促进有效投资稳定增长上有哪些干货? 提出了推进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工、扩大产业投资、促进基础设施投资稳定增长和房地产开发投资恢复、激发民间投资、向上争资争项等14条政策措施。比如,将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争取等情况纳入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在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民生、民间投资等方面持续发力。在向上争资争项、拓展金融资金渠道、招商引资等方面持续加力。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支持项目建设。实施省重大工程项目3000个以上,一季度新开工项目2000个左右,招商引资新增产业到位资金700亿元。 六、在挖掘消费潜力上有什么具体举措? 提出了开展特色促销活动、促进住宿餐饮业快速增长、推动冬春季旅游“淡季不淡”等5条政策措施。比如,省级发放消费券5亿元实施2024新春年货节等活动。培育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涉旅市场主体10家左右。接待游客人次、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左右。 七、在做好冬春农业生产上有什么好的做法? 提出了促进畜牧业加快发展、扎实抓好春耕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条政策措施。比如,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比例稳定在30%以上。 八、在保民生稳就业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什么具体安排? 提出了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抓好外出务工劳动力返岗就业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做好春节重要节点保供稳价和安全生产工作等6条政策措施。比如,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返岗,按规定及时兑现不超过10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