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发[2009]3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税系统<三个服务>措施100条》(修订)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2-18
摘要:坚持地税工作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记“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的地税工作宗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作为衡量地税工作的重要标准,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99.建立基层评议机关制度。将基层评议机关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按照上评一级的办法,开展基层对机关的测评。对服务满意率低于80%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取消当年该部门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100.建立机关为基层服务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基层评机关活动,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切实为基层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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