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税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政策在线访谈

来源:青岛地税 作者:青岛地税 人气: 时间:2011-04-06
摘要:主持人: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帮助企业正确把握企业所得税政策,准确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青岛市地税局将于2011年3月30日上午9:30-11:00在青岛市地税局网站(www.qdds.net...

网友60176:请问开办费几年摊销?
嘉宾二:这位网友您好。如您公司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设立,可以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扣除。

网友59887:财税[2008]1号文,购进的软件可以分2年摊销,分局汇算清缴时,没做提示,甚至不接受备案处理,企业不好操作。按10年摊销也不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议简化手续,使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应当进行备案。具体备案需报送的资料如下:
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备案表》;

②企业申请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说明。内容包括:A:需要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功能、工艺流程图;B:实行加速折旧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对企业购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提供该项固定资产已使用年限、新旧程度、技术部门出具理论上尚可使用年限说明等;C: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摊销额的说明;

③该项资产购置的发票复印件及相关的明细账复印件;
④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⑤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网友60178:话外题——请问:小微企业,已备案。汇缴申报时,三五二减免50%应填在那个位置?是不是其他减免所得即税收优惠表第32行?如是,系统为什么提示未备案,不予申报?对此,各分局处理方式也不一致,市局能否做个统一格式?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在年度申报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年度申报时,其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填入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五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中,大厅申报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均可受理。

网友60176:最新税法规定,汽车的折旧年限是几年?
嘉宾二:这位网友您好。按照税法的规定,目前汽车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网友60230:您好,请问我公司2010年12月份刚成立,有费用但没有工资薪金发放,填所得税表附表(三)时系统不过,该怎么办?
嘉宾二:因需要两税的工资薪金进行比对,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系统中进行了限定。一般来讲,企业运转需要人,相关的人工费用就要发生,申报应当按照真实发生的数据进行。

网友60151:请问,年初企业欠员工工资,下半年一次性补发,其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吧
嘉宾二:如您所说这种情况属实,一次性补发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

网友60217:您好:我们公司建厂买地的支出,列为无形资产支出还是做在建工程支出?
嘉宾二:您公司建厂买地的支出,其实质为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网友60176:请问分支机构与分公司所得税的区别是什么?
嘉宾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办法应当按照汇总纳税的有关规定,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分支机构按照总机构分配的税额就地缴纳。

网友60339:请问,每年个人所得税的百分之二返还,企业注销了,有一部分没有办理是否还能办理
嘉宾一: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扣缴税款的2%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不存在返还问题。企业已注销则无法办理。

网友60237:我司与个人签定了一年的租车协议,但对方不提供给我司发票,那么,此车辆发生的有关油费及路桥费我司可以入管理费用吗?
嘉宾二:这位网友您好。如你公司如确实发生租车业务,应当取得对方提供的发票,该车发生的有关油费及路桥费我司方可税前扣除。

网友60191:我们办了一个合伙企业有一人是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嘉宾二:这位网友您好。《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劳动所得,实行按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每月(次)应纳税款减征90%。对同一纳税人每月减征税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或者全年减征税额不超过6000元。”据此,你企业的残疾员工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网友60151:您好:请问我公司股东无偿将汽车租赁给公司业务使用,并签订租赁协议,该车辆发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嘉宾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如您公司与股东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汽车租赁协议,且该车发生的费用确与公司的经营相关,该部分费用可税前扣除。

网友60223:请问,土地使用权是按照20年摊销税前列支,还是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摊销税前列支?
嘉宾二: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67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网友60173: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书面用工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经法人或代表人与农民工本人签字,其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不是就可以税前列支?其他企业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第二条规定“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青岛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青劳社[2007]54号)第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网上备案。”因此,企业只有与其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报经劳动部门备案,其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税前扣除。

网友60205:领导好,我公司录用几位员工,该员工是原来是其它企业的正式员工,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投社保。因原单位经营不好,这些员工就到我单位上班,但他们不愿意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因为一旦解除合同他们就会失去原单位的一些利益。因他们没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我单位就没办法与这些员工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请问这些员工的工资能否税前列支?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第二条规定“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青岛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青劳社[2007]54号)第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网上备案。”因此,你公司只有与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报经劳动部门备案,其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税前扣除。因此,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网友60247:您好。我们公司去年的房租发票房东今年3月才去代开给我们,我们在10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允许扣除吗,或者是入今年的账在明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应当凭发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项目,如企业当年没有取得发票,但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该项成本费用可以在其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网友60255:请问以前提的福利费有余额,有没有规定期限要几年用完?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可按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网友60247:您好,网上报所得税成功后,还需要打印出纳税申报表去税务提交吗?还是只提交鉴证报告就可以了?
嘉宾一:需要打印出纳税申报表去税务部门提交,另根据规定要求提交鉴证报告。

网友60232:购买软件,合同规定有效期短于10年,会计摊销按照合同规定年限,税前扣除可以按合同规定年限摊销吗?是否需要税务备案。
嘉宾一:购买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如属于加速折旧或摊销,应当进行备案。具体备案需报送的资料如下: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备案表》;②企业申请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说明。
内容包括:A:需要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功能、工艺流程图;B:实行加速折旧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对企业购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提供该项固定资产已使用年限、新旧程度、技术部门出具理论上尚可使用年限说明等;C: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摊销额的说明;③该项资产购置的发票复印件及相关的明细账复印件;④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⑤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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