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后续服务费如何纳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杜文华 袁步玲 人气: 时间:2012-11-30
摘要:某公司代理销售软件产品,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后,由该公司提供解码才能继续使用。对于定期取得的解码销售收入,该公司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某公司代理销售软件产品,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后,由该公司提供解码才能继续使用。对于定期取得的解码销售收入,该公司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该公司提供解码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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