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基本判断

来源:一叶税舟 作者:一叶税舟 人气: 时间:2016-01-29
摘要:为进一步厘清和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2015年11月2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2015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

二、申报的时限要求和备案要求

1、适用时限

新政策明确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发生的研发活动按照新政策执行。

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以前不再追溯。

2、申报享受的时限

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因此,研发费加计扣除在年度中间所得税预缴时不得享受,只能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享受,并同时报送相关资料。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1)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按《公告》、《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等备案资料完成备案手续。

(2)企业必须要保存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在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备查资料是是企业证明符合税法规定优惠条件、标准的重要依据,企业一定要妥善保管,以免在税务机关核查时因为无法提供备查资料而被取消享受资格,并受到处罚。

(3)备查资料要注意保存期限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差异结束后10年。

因此,建议企业对备查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防止因会计流动而散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研发费归集过程中需要明白的几件事

1、研发人员的界定

研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研发人员的来源:研究开发人员的聘用形式,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包括劳务派遣等形式。外聘研发人员包括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辅助人员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这里企业一定要注意:

(1)研发人员必须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体现形式就是研发项目费用中有研发人员的工资,没有对应的人员工资,怎么能够说明是直接从事的呢?

(2)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后勤人员不要列入研发费加计扣除范围。

有的企业在费用归集中将会计、办公室人员的工资都列入,税务人员核查时就对整个项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2、加速折旧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并且财务上按照加速折旧进行会计处理、不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的,加速折旧部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因此,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是合算的,可以少缴所得税。

比如:某企业2016年2月购入一台测试仪专门用于研发活动中的测试使用,单价4500元,符合加速折旧条件,财务上一次性折旧,这台仪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2250元。

3、混用费用的划分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在实际中要有比较详尽的原始记录来证明分配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制度,财务需要对研发过程进行监督和掌握,特别是对混用费用要有原始的分配记录(如人员的工时出勤记录、设备研发活动时间记录等)。

比如:某企业主管生产技术的经理,月工资6000元,5月份有10天在研发部直接参与研发活动,有20天在生产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当月该经理的2000元工资可以列入研发费用。

4、研发收入要扣减研发费用总额

(1)非研发产品的收入扣减

已经归集进入研发费用原辅材料、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的收入需要扣减相应的研发费用。一般情况下,都存在这样的收入,企业要注意扣减。

(2)形成产品的销售扣减和正式生产后的停止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也就是说,研发后形成产品正式生产后研发活动完成,或者研发费加计扣除停止,在税收优惠上该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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