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汇率时点选择权 第三十八条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4、减免税享受放弃权和免税、零税率选择权 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上述选择,可以让纳税人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如免税和零税率政策,假如企业产品退税率较低,进项税额转出大于国内购进的进项税额,免税更优于出口退税。 5、金融商品核算方法的选择权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这样,企业可以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减少纳税调整工作量。 6、有形动产融资租赁计算销售额的方法选择权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不扣除承租方收取的本金,让本金开具17%的税,承租方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出租方可以对税负率高于3%即征即退。 7、旅游服务销售额选择权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基本沿续 附件3,基本将正在执行中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全部沿用,让优惠政策没有因为营改增中断或废止,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如:以下免征增值税: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 殡葬服务。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个人转让著作权。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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