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缴纳基数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能否免交?

来源:会计网 作者:lolo 人气: 时间:2020-01-05
摘要:如果我单位只有24个人,也要成立工会组织吗?《中国工会章程》里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没有对企业的职工人数对出明确回复,也就是说,你可以成立也可以不成立,但是后面你就会知道不成立工会组织有什么损失了。具体什么时候成立,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对于工会经费,很多会计人是既陌生又熟悉:知道有这么个费用要交,但是对费用包含什么不包含什么、怎么交、怎么核算,又好像说不出个所以然,今天lolo给大家讲讲。

  1 必须要成立工会组织吗?

  工会组织能保障职工的权益:帮助或指导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企业不能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与支持。

  如果我单位只有24个人,也要成立工会组织吗?《中国工会章程》里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没有对企业的职工人数对出明确回复,也就是说,你可以成立也可以不成立,但是后面你就会知道不成立工会组织有什么损失了。具体什么时候成立,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2 工会经费怎么交?

  在工会经费的来源当中,会计需要注意的主要是第二款:

  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那么有以下问题:

  (1)全部职工包括谁?

  这里的全部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也就是说,临时工也算在内,至于劳务派遣的算不算,视单位跟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定。

  (2)工资总额是应发数还是实发数?

  这里的工资总额是指应发工资总额,也就是“实发工资+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个税-请假缺勤等扣款”。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接受派遣单位支付的费用属于劳务费,不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税屋提示——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在工资总额中,参看文末有关工资组成的政策规定

  (3)怎么缴纳?

  有两种缴纳方法:先交后返、分级缴纳。具体是哪种应以当地要求为准。

  先交后返: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成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每个月向工会或者代收的税局上交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工会收到经费后再按规定比例返还一定的金额给企业工会组织。

  如果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交的不叫工会经费,而是叫工会建会筹备金。交了工资总额的2%给上级工会之后,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没有成立企业工会的,上级工会将不再返还比例金额。有些地方还要交补偿金,比如厦门:

  分级缴纳:

  简单来说就是交给两个对象:成立了工会的,企业先算出要交多少工会经费,然后多少比例分别交给工会或者代收的税局,多少比例交给企业的基层工会。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在成立工会后再把这部分的经费交给本企业的工会。

  所以,不要再问“没有成立工会是不是不用交工会经费”之类的问题了,没有这样的政策。不过有部分地区(如湖南、江苏等)出台了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减免的政策,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总工会。

  3 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对于企业来说,这部分工会经费在取得合理凭证后可以税前列支,企业所得税法也规定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合理凭证是指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收据名称各地叫法不一),如果是税局代收的,也可凭税局开局的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或相关行政收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交工会经费的时候:

  成立了工会组织的公司会计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分级缴纳的还要细分单位工会和上级工会,下同)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

    贷:银行存款

  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公司会计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

  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的,工会组织要单独建账、经费也要单独核算。工会会计在收到工会经费后:

  借:银行存款

    贷:拨交经费收入

  4 其他问题

  1.用工会经费购买物品,发票是开工会名称,还是自己公司名称?

  工会独立核算经费,开具发票时抬头写工会名称。

  2.工会经费如何报销?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3.交上级工会的工会费是按工资总额的2%全部交了待上级工会返还60%吗,还是只交40%?

  先全部交工资总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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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工资总额组成中有关社保费的相关规定

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是根据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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