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19年(第26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9〕2033号 2019-12-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经审定,现将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通知如下。 一、确认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22家企业技术中心、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等14家分中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 二、在2019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7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不合格,2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因自身原因没有报来评价材料,31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含1家分中心)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上述63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应撤销。 三、对42家所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予以相应更名,自所在企业更名之日(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日期为准)起仍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 综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1540家、分中心为97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请你们将上述情况告知相关企业。 税屋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