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北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兴商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稳定、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2020年,我局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六项行动”,努力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在优化涉税咨询方面,我局扎实开展宣传辅导,向纳税人发放《抗击疫情税费政策答疑60问》等政策汇编;通过微信、钉钉、网络直播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宣传辅导政策,开通“楚商大讲堂•税务云课堂”,举办4个主题5期培训;推行“一企一策”,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帮扶58243户次,提升政策落实和服务精准度。在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方面,我局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表集成”“一窗受理”等举措,以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事项、减环节、减资料、减跑动次数为目标,实现办税时间再压缩;推出“套餐式”服务、“容缺办”服务、发票“免费达”服务,开通“第三方”支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办税渠道、畅通反馈渠道,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一是推行全方位咨询辅导,通过电子税务局、12366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团结队、官方微信、手机APP等多渠道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信息推送,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信息咨询。在各级办税服务厅内还成立导税团队、专家团队、运维团队,现场引导纳税人办税、帮助纳税人操作、回应纳税人咨询。二是落实专业化服务制度,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制度,对即办事项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即时出件,落实“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更大范围实现纳税人全程网上办理。 二、关于做好减税降费,完善营商环境方面 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我局围绕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针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征管操作办法和税费优惠政策协调发布、配套解读,落实“政策制定—系统调整—宣传辅导—优化服务—统计核算—效应分析—督促整改”全流程跟踪机制,打造了“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坚决做到该免则免、该减则减、该降则降、该缓则缓、该退则退。在规范监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方面,我局持续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落实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制度,对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信息公告。坚决防范“黑中介”,对未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委托人进行风险提示,引导其选择合规机构。同时,依照《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将信用评级结果予以公告,初步形成了以实名制为基础,信用评价管理为核心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 下一步,一方面,我局将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另一方面,将进一步优化监管,健全涉税专业服务直联工作机制,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复核机制,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约谈,以税收法律法规及《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 三、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利商环境方面 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根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我局依托执法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深入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全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税务局通过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256855项次。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范工作,自2012年以来,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为突破口,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实施了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并根据税收执法实际进行了多次调整完善,于2019年制定发布了《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阳光晒权,监督用权,促使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征纳关系,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进一步加大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力度,并以此为突破口,做好其他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关于完善融资政策,打造扶商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局与湖北银保监局、省内2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力合作,搭建“银税互动”平台,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精准放贷,助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需求更加迫切,为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我局联合银保监局,制发“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7条措施;携手省内22家商业银行,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扩大至M级和C级企业,扩围后全省90%以上企业纳入“银税互动”范围;联合全省12家商业银行推出线上“银税互动”产品,实现“一站式”全流程、全环节、全天候自助操作,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快几分钟就能拿到贷款。2020年,全省共有44845户小微企业获得贷款金额378.02亿元,分别较同期增长40%、44.6%。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的合作,持续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积极探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多领域运用,着力在新发展阶段为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扶商环境。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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