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预监[2021]40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9-30
摘要:依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8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73号)的有关规定,加快审批工作流程,特事特办、即报即办,抓紧审核,批复返税文件;如果有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审核工作的通知

财办预监[2021]40号        2021-9-30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确保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加快《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的落实,切实减轻保供企业税负负担,现通知如下:

  各地监管局在收到直属海关出具的审核文件和天然气进口企业申请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材料后,依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8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73号)的有关规定,加快审批工作流程,特事特办、即报即办,抓紧审核,批复返税文件;如果有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请马上组织落实。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标签: 批发和零售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