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关联方收支对抵纳税情况的检查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已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2005年5月,税务稽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2004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下:该公司从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账面体现:(1)预收账款收入共计617.09万元...

    (5)打着合伙建房、合作建房的名义,企图逃避纳税。本案房地产公司以个人合伙建房、合作建房的名义进行开发,以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但不符合合伙建房、合作建房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负盈亏、共同建造的基本条件,实际上是由房地产公司统一购买土地,统一开发,统一销售,应视同商品房开发行为。今后要加强合作建房的税收检查条件的证据,以核实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行为。

    (6)应税所得率核定偏低。本案中国税机关对该房地产公司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明显偏低于同行业利润率水平,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和根据企业所得税附征的业主分红个人所得税。今后要加强房地产业的应税所得率核定管理,适当提高应税所得率,同房地产业利润率水平相当,以公平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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