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的合同中未约定购买的数量,只是指定某一型号的物品、可以以确定的价格随时从供货方购买。也就是说该合同没有确切的金额,这样的合同以什么标准贴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025号)的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因此,对于您的情况,签定的合同中没有确切的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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