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全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现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将申报全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中注协、中评协现行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申请条件的有关执业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9日起,至2月26日止。 三、申报材料 (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机构在省注协注册(登记)的执业会员名单; (二)本机构2020年度利润表; (三)本机构内部培训制度; (四)本机构2021年内部培训计划; (五)拟承担内部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及时邮寄至省注协考试培训一部,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301室,联系人:柴剑飞,联系电话:0571-85179580。 四、审核程序 (一)由省注协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 (二)向行业有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执业机构核实相关情况; (三)提交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 五、发布结果 经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印发最终确认的具备2021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名单。 六、完成报备 由省注协秘书处将具备2021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名单,分别向中注协、中评协完成报备工作。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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