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海关总署2009年第40号公告 2009-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7月8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 customs.gov. 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7月21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9918吨,超过今年9870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 因此,自7月22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09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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