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外函[1998]15号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上报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2-06
摘要:涉外税收重点税源调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我们了解和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加强对重点税源的控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上报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的通知

国税外函[1998]15号      1998-0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掌握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我司决定从1998年起,要求各地每年上报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外税收重点税源调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我们了解和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加强对重点税源的控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上报重点税源情况包括说明和附表两部分。其中说明部分应包括目前本地区涉外税收税源的总体情况(税源的行业性分布和近期变化趋势等)和本地区重点税源情况(行业性分布和近期变化趋势、重点税源确定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每年上报的重点税源情况以企业全年纳税总额大小排列税源的大小。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表由一张汇总表和四张附表组成。各表请依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三、每年的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说明及附表应于次年的四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司。

  税 屋附件: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汇总表(略)

  涉外税收重点税源情况附表(一)(二)(三)(四)(略)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

1998年2月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