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税收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二[1994]433号 1994-07-14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28号《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税收处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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