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皖国税函[2009]36号 2009-05-25 蚌埠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蚌国税发〔2008〕102号)悉。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系1998年11月在安徽省蚌埠市注册成立的物流企业,在省内下设10个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各分公司人员工资由总机构发放,人员、资产等由总机构统一调配使用,无权单独对外进行合同签订,对外经营由总机构统一安排和结算,总机构与分公司在经营收入、资产总额、职工工资等方面不能分开核算。 鉴于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目前不具备总分机构法人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比例分配、就地缴纳”征收管理的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从2008年度起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在蚌埠市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批复。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