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最新采购合同文本修订版(2016)

来源:华税律师事务所 作者:税务筹划业务部 人气: 时间:2016-04-13
摘要:导读: 房地产等四大行业将于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增值税制度下价税分离、抵扣纳税、虚开刑事风险等为企业带来全方位的挑战,作为企业商业交易重要载体的合同,亟需根据最新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作出全面修订,以应对增值税改革带来的变化,防范涉税法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货物验收前的风险承担

3.1 乙方应按本合同采购清单约定的货物总量、型号等,准备好充足的货源,无论甲方何时提出交付要求,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正式书面送货通知后十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在内)内将指定的货物如数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修订: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 、物流信息及票据。

(说明:乙方应当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这些材料能够佐证“三流一致”,以防止出现虚开专票行为。

如果货物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虚开专票的行为,需要明确乙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以证明货物确实是由乙方销售给甲方的。)

3.2 送达货物经甲方拆箱验收认定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 日内完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迟延付款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3.3 首批货物的暂定供应时间、总量约定如下:

说明:选用条款,适用条件为需要分批交货,不适用则划长斜线示意。)

3.4 如果甲方因临时原因无法按原定计划接纳所交货物,甲方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当甲方提出的推迟时间累计不超 90 天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或索赔要求。

3.5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区 路 项目工地范围内,如上述指定地点临时变更,甲方应书面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仍须以安全、合理的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甲方另行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变更指定地点在 市内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运送至 市外的,乙方按以下第 项约定向甲方收取增加的运输费用:

(1)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增加的运输费用;

(2)乙方按以下标准收取增加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以下义务:

4.1.1 向乙方提供货物临时保管、装卸场地。

4.1.2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1.3 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货物送达后的搬运、装配和调试,解决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参与货物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甲方现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如现场代表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4.1.4 在甲方书面确认具备货物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货物验收申请后 日内完成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验收日期未验收视同甲方验收完毕。

4.2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以下义务:

4.2.1 委派现场代表负责解决送货前后需要乙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货物的验收和签证工作。乙方对现场代表及其授权的其他代表签字确认的所有文件均予以认可。

乙方现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如需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2.2 乙方应对派往现场进行有关服务的人员及相关设施、货物购买雇主责任险、施工机械材料设备保险、人身伤害险等相应人身、财产保险,并必须为其履行本合同责任义务从事相关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人员的伤亡及相关设施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2.3 乙方已充分了解送货地点、道路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二次运输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货物价格及货物运输、储存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既定条件而导致的价格变更、交付货物时间的延长申请将不被甲方批准。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欠缺或损坏的,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

4.2.4 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2.5 乙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货物购买相关保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的包装和保护以及涉及的全部安全防护措施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2.6 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前,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除因甲方原因外,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责任及其相关修理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2.7 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如无国家规定,则应采用能充分保障货物免遭残损且易搬运的方式进行包装。货物的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安全可靠的搬运和装卸。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箱资料一式二份: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检验记录、产品使用说明书、装配图、随箱清单、解体交货的设备清单。

4.2.8 根据现场提供的堆放场地条件,自行解决搭设办公及堆放用室,并自行保管材料及有关设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9 提供货物服务热线,用于直接向小业主提供维修和质保服务。

4.2.10 包装物能回收的,由乙方在卸货时剥离包装物的同时负责回收;不能回收的,由乙方负责将包装物清理出指定送货点。

4.2.11 承诺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未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所有因此产生的责任和赔偿,概由乙方承担。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2.12 商品不得为走私商品,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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