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过桥费如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ETC抵扣实务!

来源:前海国税 作者:前海国税 人气: 时间:2016-11-28
摘要: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2016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根据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86号规定: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2016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政策解读:

1.政策期限

2016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解读】虽政策分为两段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和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2016年7月份的通行费的发票,还可以在8月及以后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可抵扣凭证

 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1)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是说取得通行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通行费普通发票抵扣时不需要认证,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

【解读1】取得通行费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发票,不需要认证而可以计算抵扣,如果通行费取得专票(基本上暂时不可能),按照认证抵扣操作。

【解读2】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认证,也就没有认证期限180天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没有后续政策规定,2016年5月15日发生的通行费可以在2017年1月计算抵扣.

(2)发生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通行费,可以凭取得营业税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进行计算抵扣。

【解读1】2016年7月1日后的的通行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含普通发票和专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解读2】发生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通行费,即使取得营业税发票,由于没有抵扣及认证期限,可以在以后月份计算抵扣。

【解读3】取得营业税发票,也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进行计算抵扣。

(3)取得财政票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可以作为记账凭证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4)财政票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营业税发票的区别。主要看票据监制章:

——财政票据上监制章印有“财政票据监制章 中央或***省市 财政部监制”的字样;

——增值税发票上监制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省市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字样;

——营业税发票上监制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省市 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字样。

3通过ETC方式支付的过路费抵扣实务

【例】:1、公司的车辆统一办理了ETC卡充值,充值后取得的发票能否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2、:现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按照财税2016年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解析: 

1、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2、:财税【2016】47号文中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中所说的可计算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所开具的发票(不含财政票据)。如您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上述发票,可按现行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

 备注:财税〔2016〕86号文件作为财税【2016】47号文件的政策延续,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过路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当然,前提你得是一般纳税人,快看看规定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86号                     2016-08-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行,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3日

这个规定看的一头雾水啊,什么是通行费发票?什么是财政票据?申报表怎么填?

1、如何抵扣?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 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如何辨别可抵扣发票?

财政票据类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

地税监制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看不懂能否抵扣,也看不懂过桥费发票和高速公路发票的,可以这样做:

一看是财政部监制章还是税务机关监制章,财政部监制的不可以抵扣,税务机关监制的可以抵扣。

二看是否有“一级(或二级)公路”字样;

三看发票专用章是不是xx高速公路公司,xx大桥公司,高速公路公司开具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大桥公司开具的过桥费都可以抵扣。

3、如何申报填写抵扣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如图:

看完是不是知道过路费怎么抵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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