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的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来源:xiaochenshuiwu 作者:xiaochenshuiwu 人气: 时间:2017-02-13
摘要:自产产品换取房屋的产易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的规定,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

自产产品换取房屋的产易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的规定,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

因此,对于该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换取房屋的合同,由于税目不同,换出的自产产品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万分之三;换入的房屋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万分之五。而该企业只按购销合同税目缴纳了印花税,所以还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补缴相应的印花税。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