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两张不同的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内容显示都不一样,有一份有税号填写栏,有一份没有税号填写栏。这怎么办?
★如图两张通用机打发票的内容不尽相同。一张打印界面有购买方名称也有购买方税号,另外一张没有这两项内容。 针对收到的这类的通用机打发票,其按照发票分类本身不属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也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里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发票除了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或购买方名称是直接印制之外,其他内容都是根据各省的打印软件自行控制设计打印的。所以这种发票不受16号文约束。 实际操作中,我们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来判断,《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开具发票时候填写项目需要齐全,那么取得的这种发票,只需要将票面有的内容填写完整即可,即,有纳税人识别号就填上,没有就不用填写。 报销岗位对单位业务部门的通知可保持统一口径:即票面如果显示有购货方税号就需要填写上。 2 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是否和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一样处理?
乍一看,和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好像一样,但是发票名称是不一样的,实质也有区别。为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自2017年1月1日期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这种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样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只是样式是卷式」。它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约束的范围,取得这种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必须填写。 而如图,你也可以看到,这种发票票面印制就印制了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3
毋庸置疑,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管理最严格的,其开具的内容必须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这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所以,我们目前日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填写完整的,不仅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都需要一字不差。 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税号需要填写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但是目前电子普通发票应用最多的还是电商、通讯和餐饮行业,电子普通发票一般和后台系统自动关联,自动开具,据笔者了解,目前很多商家还未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必填,所以销售方还得赶紧设置系统,争取7月1日之前,购买方在索取电子普通发票时候都能打上纳税人识别号。
5 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税号需要填写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强制性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都有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及账号,这需要填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从《办法》来看,开户银行及账号属于发票的基本内容,同时也规定填写项目需要齐全。所以虽然16号文没有规定,但是按照《办法》的规定来看应该要填。 实践中,笔者主张不用填写,主要是简化处理,但由于《发票管理办法》的硬性规定存在,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这个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同税务局的量裁,所以在单位日常发票管理方面还要多征求主管税务局的意见。
和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一样,其按照发票分类也不属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也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里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发票除了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或购买方名称是直接印制之外,其他内容都是根据各省的打印软件自行控制设计打印的。 所以这种发票不受16号文约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写项目需要齐全,那么我们认为,取得的这种发票,只要将票面印制的内容填写完整就可以。
7 首先,这些发票种类属于营改增后继续使用的有效发票种类,但是均属于普通发票,不受16号文约束。 再者,我们来看看这些发票的样式。
门票
过路(过桥)发票
这些发票就是普通发票,票面本身就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所以,这种发票只需要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填写把票面内容填写齐全就可以了。 上面说了那么多,其实关键还是要分清发票种类 最开始的时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始推广应用,专用,其实就是需要和普通发票区分开。简单的说就是在那个时候,不是专用发票就是普通发票。专用之所以称为专用,就是有其特性,只有专票上的税款信息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所以在那个时候,我们可以简单的将发票分类为:
而后面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方便一般纳税人的一种产物出现了,在它出现之前,一般纳税人要同时拥有两种开票系统,才能正常经营,又要开专票,又要开普通发票。 所以「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便应运而生。「一机多票」,其中「一机」,就是指原来的增值税防伪税控机;「多票」多出来那个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出现,「普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归类上就开始有点迷糊纳税人。由于「增普票」和「增专票」都是从同一系统中开出的,所以我们习惯性也不会把增值税普通发票划分到普通发票类别,但也有将其分类到普通发票的情况。 《普通发票》原来可以分为「国税普票」和「地税普票」。在国税发[2009]142号《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一文之前,全国各地的普通发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各一、防伪也不同,非常不方便管理,也容易导致虚开和税款流失,所以建立了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发票、压缩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的长效机制。基本确定了通用机打、通用手工、通用定额的基本样式,各地根据自己省份使用情况选择使用。 随着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地税没有发票印制权限了。现在常见的「普票」也都是国税监制普票,主要有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和一些不能抵扣的行业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以及国税监制的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作为暂时保留票种 相对于两种「增票」,「普票」的样式要多样一些,但票面通常不写明税额,票面金额就是含税价或者价税合计,也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所以现在发票从广义定义来讲,其实都可以统称增值税发票。不过我们从狭义的来看,我们还是习惯把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成为增值税发票,其他的都叫做普票,如下图所示。 当然也有分类,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分法。
2015年开始,国家开始推广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增值税发票通常指的就是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也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发票。目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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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规定中,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不应再开具普通发票。作为取代,他们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增普票」。这也就是说,《普通发票》逐步会被「增普票」取代,以后所有发票都要纳入防伪系统,这个是很重要的一个税务发票管理手段,都纳入系统就全部监控起来了! 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 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按照先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后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的顺序进行。 千万别小看16号文增加税号的规定,压缩虚开空间、增强大数据分析能力才是核心!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其本身的严格管理,勾选机制,数据均进入电子底账进行比对,所以在专票上虚开的空间越来越小。 相反,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的管理还相对不是很严格,但是随时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普票虚开的空间又增大了,从16号文规定来看,我们就可以看出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是下一步的重点,纳入增值税开具新系统的发票都要从严管理。全部优化采集信息并进入电子底账库进行分析比对。 其实这很好理解,我们知道专用发票通过税控系统开具,通过上传方式直接进入税务总局数据库,销售方是否申报,是否走逃,首先就控制了购买方的抵扣行为,凡是失控票,购买方就要先转出。 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加入税号来比对什么?当然是成本列支的合理性,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抵扣功能,都列支成本费用,购买方列支的成本是否是销售方虚开的发票,这就是重点! 销售方虚开的,开具后作废不申报的发票被购买方列支了成本费用,通过分析都容易被揪出来! 对于普通票发票,会坚持简并种类,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合理限制使用定额的方式来解决信息采集问题。 实现发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这本身一方面是减少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提高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更重要的是逐步压缩普通发票的使用空间,逐步让所有的发票种类统统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大数据分析库,每日分发到各省电子底账库,供地方主管局内部分析比对,这就是未来的以票控税大数据分析。 目前由于普通发票尚未进入电子底账系统,没有实现购销双方的勾稽比对,所以大量的假发票印制就转移到了普通发票头上,定额发票尤为泛滥,如果报销中看到大量连号的大额的定额发票,一定要小心假发票! 以发票为抓手,逐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长效管理,构成了以金税三期+防伪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三位一体的风险分析手段,以票控税的征管手段将在后营改增时代发挥强大的威力,还没有这方面风险意识的纳税人一定要高度重视!
后营改增时代,不要虚开虚受发票,不要购买假发票入账!切记!铤而走险你就可能成为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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