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5号 2018-08-1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及调整全市税务稽查机构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的公告,本法规自2021年4月20日起全文废止。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重庆市大渡口区、九龙坡区、丰都县、忠县、石柱县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办公地点: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二路7号附18号。邮政编码:400039。联系电话:023-6879820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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