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1-07-06
摘要:我局已初步了解了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未来学堂”的有关情况,后续将加大调研力度,按照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有关标准对其进行指导,对其好做法好经验以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9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税法宣传要着眼于未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更新观念,加强税法宣传意识”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高度重视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将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税收“七五”普法规划,之后税务总局每年制定下发年度普法宣传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税法进校园”,确保青少年普法宣传有目标、有计划、有抓手。2017年,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对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作出具体规定。下一步,税务总局将认真贯彻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的要求,在税收“八五”普法规划中加强谋划,把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作为税务系统法治宣传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各地“税法进校园”活动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努力使学习税法、尊崇税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

  二、关于“常抓不懈,建立宣传长效机制”的建议

  我局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法治教育规律,探索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统筹安排,梯次推进。近年来联合教育部共同委托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编写《税法教育读本》小学、初中系列辅导教材,建立将税法教育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常态化机制。2015年,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设“青少年税法学堂”专题网站,建立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办网长效宣传机制,已有超过938万人次师生在线浏览。2016年至今,税务总局与司法部已联合命名2批共19家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形成普法阵地以点带面长效建设机制,为青少年带来“立体化”“沉浸式”普法教育体验。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健全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每年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将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抓紧做好《税法教育读本》(高中版)的编写出版和推广工作,加速形成符合各年龄段青少年认知特点和理解能力的权威教材体系。不断探索“青少年税法学堂”与爱国教育、法治教育融合方式,通过开辟主题网页和活动专栏丰富税法宣传的内容载体。鼓励各地统筹社会资源,持续建设税史博物馆、文化展厅等税法教育实践基地,邀请青少年参观、体验、实践,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税收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三、关于“创新形式,提高税法宣传效果”的建议

  为进一步丰富税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我局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以多种方式推进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一方面充分发挥“青少年税法学堂”专题网站、税务总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中国税务报等融媒体平台作用,持续向广大青少年推广税法故事、视频、动漫等税收普法内容。另一方面与教育部、司法部展开合作,连续举办多届“全国青少年税法大课堂”、“我身边的税收故事”主题征文比赛、“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等活动,已有超过2700余万人次师生参与和浏览。同时,推动各地税务机关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税法进校园”活动,扩大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成果。第三届“青少年税法大课堂”课程视频节目(认识我国的增值税)将于7月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青少年税法学堂”与广大中小学生见面。我局还将依托第三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活动,广泛发动各地税务机关将税收知识送进校园,进一步丰富税收法治文化作品,努力让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接受税法知识,增强税法意识。

  四、关于“调研考察黄石税务部门‘未来学堂’”的建议

  我局已初步了解了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未来学堂”的有关情况,后续将加大调研力度,按照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有关标准对其进行指导,对其好做法好经验以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税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不断提高青少年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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