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湘人社规[2023]14号 2023-7-31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2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284元。现就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284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3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852元/月,下限调整为3770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以上规定从2023年8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的解读 一、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2022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关数据,加权计算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我省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84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三项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852元/月,下限为3770元/月。 三、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涉及哪些参保单位及职工? 答: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例如: 甲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770元/月,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852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0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下限的影响。 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770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3770元/月。 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852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18852元/月。 五、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国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今年我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70元和1885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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