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委会[2012]4号 2012-03-19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2年3月19日 税 屋附件: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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