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谢晓琳 人气: 时间:2013-09-03
摘要:税收执法风险,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潜在的...

税收执法风险,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或在行使权利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法律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行政、民事责任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税收执法风险会给各方利益带来损害,税务人员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和执法意识,防范执法风险。具体到稽查审理人员,应注意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制作方面,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是对纳税人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法律文书,决不能有半点含糊,要求审理人员在法条的引用、文字的措辞、违法事实的定性及表述上要严谨准确,确保处理处罚决定书没有瑕疵。

二是在证据能否证明违法事实方面,防范执法风险就要办铁案,办铁案就要讲证据,要求审理人员在证据的审查上要下工夫,确保提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违法事实。

三是在履行执法程序方面,要求审理人员严格履行处罚告知程序,详细告知拟处罚的内容和依据,认真提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在提高全科人员整体素质方面,审理工作对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审理人员既要精通税收业务、财会知识,又要掌握相关法律等知识,要求审理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练就“火眼金睛”。

五是在工作责任心方面,要求审理人员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松任何一个环节,树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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