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风险,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或在行使权利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法律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行政、民事责任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税收执法风险会给各方利益带来损害,税务人员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和执法意识,防范执法风险。具体到稽查审理人员,应注意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制作方面,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是对纳税人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法律文书,决不能有半点含糊,要求审理人员在法条的引用、文字的措辞、违法事实的定性及表述上要严谨准确,确保处理处罚决定书没有瑕疵。 二是在证据能否证明违法事实方面,防范执法风险就要办铁案,办铁案就要讲证据,要求审理人员在证据的审查上要下工夫,确保提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违法事实。 三是在履行执法程序方面,要求审理人员严格履行处罚告知程序,详细告知拟处罚的内容和依据,认真提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在提高全科人员整体素质方面,审理工作对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审理人员既要精通税收业务、财会知识,又要掌握相关法律等知识,要求审理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练就“火眼金睛”。 五是在工作责任心方面,要求审理人员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松任何一个环节,树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