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6年12月31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
(5)2016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2016年12月31日,按照税法规定,办公楼的计税基础为6000-1500-200=4300万元,账面价值为55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1200万元(5500-430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0万元 (1200×25%),其中有500万元影响其他综合收益12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200+50(税法确认的租金收入和会计确认的租金收入的差额)=4350万元, 应纳税额=4350×25%=1087.5万元,预收账款年末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250
(1)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做纳税调减500万元; (2)税法确认的租金收入为450,会计上确认400万元,做纳税调增50万元; (3)2016年5月到12月,按照税法可以扣除的折旧200万元。会计未计提折旧,做纳税调减200万元 这样,2016年合计纳税调减650万元。
3、 纳税申报 ![]()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累计“450”,纳税调整金额“50” ![]()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累计折旧、摊销额“1700”,金额“-200” ![]()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调增金额“50”,调减金额“700”
1、 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2)2017年3月收到另一半租金
借:银行存款
(3)2017年10月31日,出售该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6600
借:其他业务成本55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4)2017年12月31日,冲减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12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2、纳税调整 (1)税法确认的租金收入为450,会计上确认500万元,做纳税调减50万元; (2)2017年度,按照税法可以扣除的折旧250万元。会计未计提折旧,做纳税调减250万元; (3) 按税法规定办公楼的出售净收益=转让收入—计税基础=6500-(4500-200-250)=2450万元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发生额500万元,应纳税调增500万元。 这样,2017年合计纳税调增650万元。 3、 纳税申报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调增金额“1950”,调减金额“1300”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