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1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1]345号 2001-05-23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本通知全文废止。
根据海关总暑2001年出口商品统计目录,总局制定了2001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放置在总局通讯服务器LOCALCKTS-TK出口退税率文库下发目录下。 二、2001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取消了各地自加的商品扩展码。 三、2001年海关出口商品代码为8位或10位,国家税务总局自加码位数为第9位或第11位。 请各地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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