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办建[2021]25号 甘肃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28
摘要:财政收入划分属于财政体制范畴,在中央明确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大框架下,省级明确省与市县财政收入划分比例。县与乡镇的划分比例由县级确定,我省大部分市县实行“乡财县管”,为支持黄羊镇加快发展,凉州区已确定了与黄羊镇的收入划分机制。

甘肃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

甘财办建[2021]25号           2021-7-28

徐鸿、赵荣春、李天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经济发达镇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与经济发达镇相关的财政收入比例,增强经济发达镇财政自主权

  财政收入划分属于财政体制范畴,在中央明确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大框架下,省级明确省与市县财政收入划分比例。县与乡镇的划分比例由县级确定,我省大部分市县实行“乡财县管”,为支持黄羊镇加快发展,凉州区已确定了与黄羊镇的收入划分机制。2019年,武威市委市政府出台《凉州区黄羊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武发〔2019〕13号),明确凉州区级财政与黄羊镇收入分成的办法,从2019年起区级财政通过项目的方式,前三年全额返还在黄羊镇实现的区级收入,三年后返还区级收入的50%。

  二、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近年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调动市县政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性,省财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本级安排资金,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市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向吸纳跨县区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县倾斜。2020年,省财政在测算分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时已给予武威市倾斜,下达奖励资金3456万元,由武威市统筹用于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2021年,又下达武威市3148万元。黄羊镇可向凉州区积极汇报,争取这方面资金支持。

  三、关于新增财政返还和土地出让金支持政策

  为充分调动各地招商引资积极性,做大做强县域经济,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7号),明确将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市县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的15%部分全留县(区、市),省级不再参与分享,让利县级。为体现政策统一性,放大政策效应,经与市州沟通一致,市州本级也不再分享所属区(市)新引进企业增值税,让利区(市)。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各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能够有力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土地出让金方面,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在市县,凉州区已经出台明确意见,黄羊镇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在扣除征地成本和政策性计提后用于黄羊镇基础设施建设。

  四、关于将经济发达镇项目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黄羊镇可加强项目论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基础,通过申报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省财政将综合考虑债务风险、项目需求等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建议积极对接发改部门申报基建投资项目争取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甘肃省财政厅 0931—8891204

甘肃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8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武威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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