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税函[2003]12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3-28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7日(浙办第97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不含宁波)下列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列入第三批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03]122号             2003-03-28

  税屋提示——依据浙地税发[2007]6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9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7日(浙办第97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不含宁波)下列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列入第三批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有关免税事项的具体规定按《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1]160号)文件执行。

  1、杭州市上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2、富阳市农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浙江平安担保有限公司

  4、杭州市下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5、杭州西子担保有限公司

  6、杭州余杭工信担保有限公司

  7、桐庐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8、温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9、温州市银信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10、嘉兴市兢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1、嘉兴市秀洲区工业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2、湖州誉华担保有限公司

  13、长兴县诚信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4、常山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15、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6、龙泉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17、缙云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18、台州双赢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19、台州市路桥名实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20、温岭市箬横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21、舟山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3年3月28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