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运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84号 2007-3-27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我省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从2007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在全省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整个系统的运行已经走上正轨,运转正常。但各地反映出的问题也比较多。为进一步做好货运发票税控管理工作,现针对一些共性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服务厅的服务问题。使用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以后,遇到高峰期,部分纳税服务厅纳税人排队等候开票的矛盾比较突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增加货运发票开票窗口来解决,需要加购税控盘的,以市、州局为单位集中向武汉天喻公司联系采购。 二、税控系统与征管系统信息对接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省税控系统与征管系统尚未做好接口,在现有情况下,两边信息数据不能对接,仍需各地组织人员手工录入。各地在录入纳税信息时,应要求分户录入,确保系统户管资料完整、准确。 三、联运业务的问题。联运发票取消后,统一使用新版货运发票。自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全额开具货物运输发票。缴纳税款时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各地在从事联运业务的自开票纳税人申报纳税时要从严审核、从严把关、从严管理。 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四、税控盘丢票的问题。从目前的数据报送传递情况看,有少数地方出现了税控盘丢票的情况。即使用税控盘开出的实际发票份数大于税控盘显示的份数,发生税控盘丢票情况的有自开票纳税人也有代开票税务机关,对这种情况各地要采取存根联补录的措施来补救,并加强对自开票纳税人开票情况的控管。 五、税控码打印位数不够的问题。出现税控码缺位而造成国税部门退票的主要原因是打印框格式没有调试正确,税控码是自动生成的5行36位税控码,各地在实际开票时要注意检查。 六、堤防维护费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开具问题。堤防维护费和地方教育发展费不能在税控系统中开据,应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在ETAX征管系统中开具。对代开票纳税人缴纳的堤防维护费和地方教育发展费金额极其零星的,可采取按季或按年集中征收的方式。 七、纳税人需重开发票,但所持原有发票缺联的问题。近期出现了较多因地税机关开票失误的原因,造成国税部门退票需重开发票,但纳税人所持原有发票第三联已丢失的情况。对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运行初期发生的此类情况,并且只有第三联丢失的,各地按发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由县级及以上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予重开发票。各地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告知纳税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所有发票联,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各级地税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严格监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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