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履行城市主体责任,持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措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 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科学安排土地和住房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引导配置金融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 深化房地联动机制,根据住房市场供求情况动态调整宅地供应的规模和节奏,对住房供应较大、去化速度较慢的区域,优化供地模式,促进供需平衡。 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优化公证摇号销售措施 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五、加强住房信贷支持 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六、优化积分落户政策 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七、推动高品质住宅供应 完善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支持因地制宜开发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鼓励绿色、低碳、科技建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多元化需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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