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中的现金管理问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9
摘要:  问: 我公司为一家娱乐公司, 出纳每次将几天的营业额按照一个整数金额存入银行,并没有按照实际获得的营业额全部存入银行。例如本月收入1 6万元左右, 出纳存入银行的只有11万元,另外5万元的营业收入没有存入银行而是在平常的经营活动中作为费用支付...

  问: 我公司为一家娱乐公司, 出纳每次将几天的营业额按照一个整数金额存入银行,并没有按照实际获得的营业额全部存入银行。例如本月收入1 6万元左右, 出纳存入银行的只有11万元,另外5万元的营业收入没有存入银行而是在平常的经营活动中作为费用支付。这样处理是否合理?有关会计处理如何核算?另外,我公司发生的装修费用及音响款以借款单和汇款单形式报销,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请问是先作为借款进行会计处理还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答:贵公司出纳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有关会计分录:当日营业结束:借记“库存现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将收到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库存现金”;符合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时:借记“库存现金”,贷记“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营业成本等)”,贷记“库存现金”;不符合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借记“管理费用(营业成本等)”,贷记“银行存款”;
  对于贵公司发生的装修费用及音响款以借款单和汇款单形式报销问题,如果贵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先确认借款,再确认固定资产: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借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音响”,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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