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转发《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一[1994]278号 1994-05-05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6号《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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