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地税[2012]28号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装饰业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2-29
摘要:市区范围内主营“建筑装饰业”(在AHTAX2009中“行业明细”中行业编码为055010)所有“开业”状态企业纳税人(含外资企业)由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整到纳税人注册地各管理分局管辖。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装饰业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马地税[2012]28号      2012-02-29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经2月10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市区范围内主营“建筑装饰业”的纳税人由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整到纳税人注册地各区管理分局管辖。现将征管范围调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

  (一)市区范围内主营“建筑装饰业”(在AHTAX2009中“行业明细”中行业编码为055010)所有“开业”状态企业纳税人(含外资企业)由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整到纳税人注册地各管理分局管辖。

  “建筑装饰业”纳税人调整名单见附件1。

  (二)市区范围内主营“建筑装饰业”所有“非正常”状态的企业纳税人户籍仍保留在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今后,经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查找处理后转为“开业”状态、或经纳税人申请转为“开业”状态的“建筑装饰业”纳税人,在转为“开业”状态的当月由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调整到纳税人注册地区管理分局管辖。

  二、明确分工

  (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负责审核和确定调整的纳税人名单,认真组织和落实好本次征管范围调整工作。

  (二)收入规划核算科按照税基随户走的原则,负责调整2012年度各单位收入基数;负责企业税款入库级次及款项分类等数据的监管。

  (三)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迁出户的核实、迁出户征管资料的整理、办理HATAX2009征管系统信息系统迁出手续及做好迁出户移交的准备工作等。

  (四)各区管理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核对迁入纳税人清册、清点及接收纳税人资料、迁入纳税人电子资料、对HATAX2009征管系统中有关信息数据及时调整和重新设置等。

  三、调整时间和步骤

  (一)确定调整纳税人名单(2月22日前)。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根据局长办公会决定,拟出调整的纳税人户名单,交各区管理分局核对,在核对无意见的基础上下发调整户名单。

  (二)征管范围调整宣传(2月27日起)。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对所有涉及调整的纳税人进行宣传,通知其从3月份起到调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三)征管资料的归集整理(2月16日—2月29日)。调整户的静态资料及2011年度的征管资料移交各区管理分局归档保存。慈湖经济开发区分局应于2月27日前将迁出户所有税收征管资料归集整理完毕,逐户统计并记录迁出户的发票使用、欠税、在途税票等情况,记录《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欠税清单》等,做好迁出及资料移交准备工作。

  (四)纳税人的迁出和迁入处理(2月29日至3月2日)。2月29日起,慈湖开发区分局在AHTAX2009征管信息系统中对迁出户作迁出处理,对纳税人尚未缴销的在使用发票,移交时一并在AHTAX2009征管系统中的“发票管理”模块中办理发票迁移手续。迁出手续须在3月2日前完成。

  2月29日起各管理分局要抓紧时间从AHTAX2009中接收迁入的纳税人,并及时组织人员审核纳税人基础信息,调整好系统设置(如:征收机关、税种鉴定、申报方式等),确保纳税人3月份在新的管理分局能顺利进行纳税申报及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五)征管资料的移交(2月29日至3月2日)。鉴于此次征管范围调整工作涉及纳税人数量较少,各基层涉及单位要提前充分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在进行电子资料迁出迁入的同时一并进行纸质资料的移交。资料交接须经迁出、迁入主管税务机关资料交接人员当场清点、签字确认(在《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并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务必从大局出发,加强征管范围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安排,明确分工,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注重宣传。本次征管范围调整是在2011年3月调整后短时间内对纳税人的又一次调整,为避免因多次调整而产生不好影响,慈湖开发区分局要认真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积极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行动迅速。本次征管范围调整工作时间紧,为保证纳税人3月5日起在新的管理分局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各管理分局工作落实要组织有序、行动迅速、有条不紊。

  附件:

  1.建筑装饰业纳税人迁出迁入户名单

  2.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3.欠税清单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