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汇综发[2015]88号 2015-09-3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托管行: 为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运作,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6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年第1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2号修改),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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