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指南》及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要求,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对办税流程、表单的影响较大,我局对涉税事项报送材料、业务流程、表证单书等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指南》(以下简称“办税指南”)。 5月1日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实施《办税指南》及《办税指南》“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登录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办事指南—办税指南”栏目,即可查询到所办理涉税事项的业务概述、政策依据、报送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表证单书、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另外,纳税人登录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办事指南—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栏目,扫一扫相应涉税事项的二维码,也可获取办税指南的具体内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清单》5月1日起同步废止实施。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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