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税[2019]2号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1-31
摘要: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文明确了涉及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费的减征幅度。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19]2号       2019-01-31

各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文明确了涉及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费的减征幅度。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鲁财税[2019]6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