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将土地房产划转到自己的一人公司不缴契税
来源:安徽地税网
作者:安徽地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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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05
摘要:自然人将土地房产划转到自己的一人公司不缴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42号...
自然人将土地房产划转到自己的一人公司不缴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42号)明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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