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通知 国税函[1998]552号 1998-09-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便于各地掌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情况,清理漏管户,加强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总局已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供的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料放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通讯服务器上(主机IP地址为130.9.1.1)。各地可以用自己的私有帐户登录到总局的通讯服务器上,在私有目录下取得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资料,文件名为:本地行政区划代码.dbf(如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资料文件名是:21.dbf;大连市资料的文件名是:2102.dbf)。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可在信息中心的协助下,接收以上资料,并按行政区划代码进行二次清分,把代码资料分地区提供给各地、市、县主管税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字段含义如下: JGDM-机构代码 JGMC-机构名称 JGLX-机构类型 JJLX-经济类型 JGDZ-机构地址 DHHM-电话号码 YZBM-邮政编码 XZQH-行政区划 BZJGDM-办证机构代码 机构类型代码含义如下: 3-事业法人 4-事业非法人 5-社团法人 6-社团非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仅限于税务系统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各地应注意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有关技术问题,可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1998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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