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贸运[1998]152号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大力压缩产成品存货和应收帐款两项资金占用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3-16
摘要:利用废渣、黄河淤泥、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排渣单位和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直接到粉煤灰场、矸石堆场装运未经加工的废渣,排渣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大力压缩产成品存货和应收帐款两项资金占用的意见

鲁经贸运[1998]152号             1998-03-16

各市地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墙改办,各有关单位:

  积极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节能建筑,对于保护耕地,节约能源,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建筑功能,促进建筑业、建材工业技术进步,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此,国家和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推动我省的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优惠政策及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型墙体材料和新型屋面材料投资项目(国家禁止发展的除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经税务部门核定,可享受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优惠政策。

  二、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优质塑料复合门、窗、管道、住宅高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等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等,符合国家鼓励投资目录和重点引进技术导向目录的,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申请免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新型墙体材料投资项目和节能建筑,按国家基本建设政策性贷款项目划分目录可列入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政策性贷款项目,并享受政策性贷款。

  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基建、技改和科研开发项目,可申请使用“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

  五、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建、扩建、改造的节能住宅,经认定,凡符合标准规定的北方节能住宅,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经税务部门核定,可享受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优惠政策。

  六、九五期间,大中城市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和节能建筑,可根据当地情况,经当地政府批准适当减免城市设施配套费。

  七、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凡符合国家和省资源综合利用规定并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产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凡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量达到规定比例的,可返还预缴的“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

  九、利用废渣、黄河淤泥、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排渣单位和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直接到粉煤灰场、矸石堆场装运未经加工的废渣,排渣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

  十、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优惠政策,并对本部门、本地区执行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各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各有关单位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用足用好这些优惠政策,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03月1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