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22]44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10
摘要: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宝政办发〔2022〕44号            2022-08-1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宝鸡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政策措施,深化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十大行动,进一步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让无业者求职有岗、就业者技能提升、从业者收入增加,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减负稳岗稳就业。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扩围行业,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达企业,确保应享尽享、快速兑现。用好就业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扶持政策,落实符合条件企业退税政策,综合发力助企纾困稳岗。以上政策时效和申领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项目产业增岗扩就业。

  围绕全市“45511”现代产业体系布局和县域优势主导产业,增加就业岗位,让项目建设和产业培育成为带动城乡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增长点。项目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用工需求清单,动态掌握项目评估前、实施中、竣工后的吸纳就业情况,与人社部门对接解决企业用工。人社部门要设立就业服务专员,推行“需求调查+招工服务+技能培训+稳定就业”模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缓解“招工难”问题。(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扶持市场主体拓岗促就业。

  强化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鼓励季节性用工,对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签订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7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1年(含1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创业孵化倍增就业。

  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大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支持千阳县公共实训基地扩充功能,麟游县公共实训基地、眉县零工市场立项建设,岐山县创业中心投入运营,陇县基层就业标准化创建达标,巩固提升12个县级和89个镇级创业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养一批网上营销、直播带货能力强的创业带头人,每年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按规定享受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免费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规定比例贴息。(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实施“微经营”灵活就业活动,发展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城管执法部门要实行柔性城市执法管理,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限时允许出店经营,支持发展早市、夜市和各类特色小店。通过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小商小贩、小店小铺等灵活经营,促进点内生活、点内就业。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岗位信息,实时调剂用工余缺。(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围绕特色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文化旅游、特色手工艺等新业态,鼓励农民工通过回归农业、农村电商、自主创业等方式就地就近就业。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省以工代赈资金的15%。建立发改、工信、商务、招商等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鼓励返乡人员创办、优势产业资源培育、苏陕协作支持、招商项目引进等方式,培育壮大社区工厂(村镇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规模,“十四五”期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构建乡村就业空间。就业帮扶基地、社区工厂(村镇工厂)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劳务品牌吸纳就业。

  坚持技能化开发、市场化运作、组织化输出、产业化打造,培育壮大宝鸡技工、西岐名吃、西秦大姐、千阳绣娘等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育创建12个以上优秀劳务品牌,实现“一县一品牌”。对区域内培育创建的劳务品牌,吸纳农村劳动力等从业人员(签订协议)达到500人以上,被纳入省级劳务品牌资源库,可给予劳务品牌培育创建单位一次性奖补,奖补上限30万元。被人社部、省人社厅确定参加国家、省级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对劳务品牌培育创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拓展技能就业。

  深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向职业技能培训“五年规划”衔接过渡,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结合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需求,突出重点群体,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订单定岗式培训等模式,实现以训稳岗。实施乡村产业带头培育“头雁”项目,组织开展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技能型高素质农民培训。突出急需紧缺职业和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培训,实行阶梯式补贴办法,扩大培训规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稳妥落实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积极推进体检结果互认,使毕业生求职就业更便捷。通过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基层就业规模、应征入伍规模、自主创业规模等渠道,提高初次就业率。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积极招录招聘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支持职工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发挥其促进就业功能,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实施千名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年内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对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残联、市征兵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规模。

  坚持“就业围着增收转、岗位跟着群众走”,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稳中提质。深化“组织化输出、园区化承载、兜底化安置、实名制管理”的“三化一制”稳岗就业模式,优先促进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加强苏陕劳务协作,发展各类劳务合作社,提高培训就业组织化程度。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动态监测本地务工人员返乡情况,开展因疫返乡及滞留农民工“家门口”就业帮扶活动。协调做好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工作,帮助农民工返岗复工。(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就业援助,拓宽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益资金开发公益岗位,按照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失业人员依次安排,做好兜底安置。(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筑牢群众“幸福就业”新格局。

  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产业、就业、创业联动发展,构建“政策稳岗、培训赋能、创业带动、失业帮扶、公岗兜底”全链条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和“秦云就业”,畅通就业服务和政策申领在线办理,推广“打包办”、不见面办,组织“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匹配。强化基层平台,加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发布政策清单,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拓展,打造城市就业“15分钟服务圈”和农村就业“30分钟服务圈”,就近为城乡群众提供各类就业服务。健全帮扶平台,推行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制度,开展“三访”活动,访就业状况、访培训意愿、访就业创业意愿,落实“131”帮扶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高群众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持续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高效率落实惠企利民政策,高质量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就业量的持续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助推全市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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