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地税函[1997]299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梅汕铁路总公司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10-24
摘要:考虑到你总公司建设广梅汕铁路的贷款投资大,还贷付息任务重,经营初期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局同意,对你总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1997年底前给予免征照顾。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梅汕铁路总公司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粤地税函[1997]299号     1997-10-24


广梅汕铁路总公司:

  你总公司《关于广梅汕铁路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的请示》(广梅汕铁财[1996]358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一、考虑到你总公司建设广梅汕铁路的贷款投资大,还贷付息任务重,经营初期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局同意,对你总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1997年底前给予免征照顾。

  二、对你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应按规定征收。

  三、你总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税法的规定,将使用的土地、房产的座落地址、土地面积、房产原值或租金、用途,和车船种类、数量、载重(客)量、用途等资料如实报送给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并向其办理纳税申报和免税事宜。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1997年10月2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