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国税函[2007]990号 2007-09-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钱冠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冯惠敏(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董志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 成 员: 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 郭奉滨(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杨益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李三江(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司长) 孙瑞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 陈 杰(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司长) 王小平(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马 林(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司长) 范 坚(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 马毅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 张连顺(国家税务总局财务司司长) 赵兴玉(国家税务总局审计司司长) 舒启明(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 伊 兵(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巡视员) 魏仲瑜(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副主任) 铁 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秀(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主任) 王淑美(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陆 炜(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主 任: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郭晓林(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 桑 珉(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副局长) 丛 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 任荣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副司长) 余 东(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牛新文(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吴礼祥(办公厅文秘处处长) 欧阳华民(办公厅文秘处副处长) 巴 方(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副调研员) 张苏林(政策法规司综合处调研员) 郝军辉(征收管理司纳税服务处处长) 林雅献(财务司综合处处长) 任中婴(计划统计司综合处处长) 王 平(信息中心综合规划处处长) (二)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写税务总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税务总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税务总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各地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 6.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 7.税务总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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