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13年2月,我公司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税率”和“税额”两栏不显示数字,只有“***”标识。 请问,这种发票能否使用?可抵扣金额是多少? 浙江省国税局12366答: “合计金额”栏和“价税合计”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税率”栏和“税额”栏均自动打印“***”;“备注”栏打印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因此,上述企业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税率”和“税额”两栏不显示数字,只有“***”标识属正常情况,可以使用。 按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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