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机构(“营改增”试点企业)既提供房地产评估,又进行房地产销售。10月实现收入800万元,企业未将评估业务和销售业务分开核算。那么,该企业应如何纳税? 如果没有分别核算两类业务的营业额,那么将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房地产评估和房地产销售的销售额。 假设税务机关核定房地产评估营业额500万元(不含税),则该房地产中介公司房地产评估应纳增值税=500×6%=30(万元),房地产销售应纳营业税=(800-500)×5%=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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