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以督查促进“上下对称” 打通“两个一公里” 前不久,税务总局派出3个检查组,以为政不为、为税不廉、庸懒散等6个方面为重点,明察暗访了四川、河北、浙江3省15个地市43个区县的86个基层税务机关,发现少数税务人员回答涉税问题不准确或态度生硬,办税服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服务不够规范,导致纳税人办税不畅、多次往返等5大类64个具体问题,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深化专项整治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据了解,这是税务总局今年组织的第5次机制性、制度性、经常性明察暗访。近年来,税务总局始终把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作为打通“两个一公里”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顶层设计,总局机关率先垂范,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了“定一策优一策策策管用,抓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的浓厚氛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让广大纳税人见到实功、得到实惠。 厉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释放改革政策红利 有序扩大营改增,谋一役而活全局。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在试点区域、行业“双扩围”过程中,税务总局及时跟踪监控运行情况,听取行业协会、企业、各级政府、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解决了部分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大,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支机构进销项税额不匹配,铁路、邮政、电信缴纳营改增税款不方便,公共客运场站税负较重等问题,实现了试点企业和非试点企业“双受益”、企业税负和纳税人办税事宜“双减负”,优化了税制,扩大了内需,促进了分工,改善了出口,收到了“谋一域而活全局,稳当前而利长远”的改革初衷。 扶持“小微”强筋骨,促进外贸稳增长。2013年7月,配合国务院提高税收起征点,财税部门立即明确了按月、按次纳税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额(营业额)起点,及时出台新旧政策衔接办法;2014年4月,配合国务院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税务总局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将惠及对象由查账征税企业扩大到正常管理的所有企业,变过去小型微利企业按年享受优惠为按季、按月享受优惠,变以往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财税部门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出台支持上海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对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或免税,对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规定申报退免税;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办理出口退税,持续做好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启运港退税等试点,加大打击骗税力度,支持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行政审批“大瘦身”,简政放权“快易通”。简政放权是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税务总局提出了“衔接好、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成效”的要求,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43项,预计到年底前取消下放的项目,将超过原审批事项的一半;对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手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和网上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审批结果,提高审批效能;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使行政审批速度更快、手续容易、过程畅通。同时坚持放管结合,调整征管流程,制定后续管理服务系列措施,实现无缝衔接,防止管理漏洞。 紧跟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步伐,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取消就业创业享受税收优惠行业限制、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人员范围、提高税收减免额度,完善支持循环经济技术装备和资源性产品进口、能源产品、再生资源回收税收优惠政策,用税收政策支持“三农”发展、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出台《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打造纳税信用管理升级版…… 与顶层设计配套,税务总局探索建立了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制定、发布解读、宣传咨询、督促落实、效应分析等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政策出台的前置条件,要求各部门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发布政策公告同步解读,告知政策背景和内容,并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开展宣传咨询,让纳税人充分掌握政策规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认真分析政策效应,注意收集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使政策措施更贴近实际、更科学完备。 一项项清晰的政策,一条条过硬的措施,见证了税务总局与党中央、国务院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为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措施明确路径,为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明确预期,为开展督促检查明确方向,保证了国家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在税务系统得到具体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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