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蒙古学百科全书基金会等三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问题的通知 内财税[2014]433号 2014-4-15 各盟市财政局、国税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税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复审确认,以下三个单位继续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一、内蒙古蒙古学百科全书基金会,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3-2017年(指税款所属期;下同)。 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4-2018年。 三、内蒙古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研究会,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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