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华夏电子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皖地税函[2016]61号 2016-2-5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华夏电子有限公司无偿提供房产土地给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使用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芜地税发〔2016〕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税收问题批复如下: 鉴于安徽华夏电子有限公司与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为军工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根据税法规定,对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无偿使用安徽华夏电子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同意按民品军品产值比例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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